长沙建筑工程学校(中建五局技工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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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师队伍的教育教学能力与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明确校本课题研究办法,规范流程,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为目标,切实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可自行组建团队、选择研究题目、编制实施方案和研讨方法、自主规划和使用项目经费,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校专业建设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申报

(一)选题原则

教师在确定研究课题时应遵循超前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的选择范围较小、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针对学校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通病,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围绕职业学校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调查与研究。教师可自发与其他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课题研究小组。

(二)申报条件

每一申报人在同一时间内一般不得申报两项研究课题,每个课题原则上由一人负责承担,课题较大可成立课题组,设课题组长一人,负责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研讨确定研究方案后填写课题申报书,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准予立项。

(三)申报流程

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撰写课题具体实施表,具体实施表须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具体实施表开展工作。

三、项目实施

(一)人员分工

课题研究实行组长(或指定主研者之一)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或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课题研究的进度、成果的质量、人员组织召集负责。课题组成员在课题负责人(或组长)召集指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申报书(申报表含课题的具体实施步骤与阶段、课题研究的预期成果、课题研究成果验收标准、课题研究经费预算四个部分组成);课题立项后由各课题的负责人(或组长)牵头撰写课题研究具体实施表,各课题的负责人(或组长)按课题研究具体实施表的内容、要求、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实施。课题组应有明确的成员分工,并应有详细的管理规定。

课题的负责人(或组长)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活动中主研者和参研者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二)开题报告

   审核通过并确定立项的课题在下发立项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应进行组织开题报告,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者之一把自己所选的课题的概况(即“开题报告内容”),向有关专家、学者、“三专一体”机构人员进行陈述,并上交书面材料,然后由他们对科研课题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该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校内现状);课题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课题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项目计划进度;其它。

开题报告语言应准确、规范、简洁。应包含整个研究在时间及顺序上的安排,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对可能遇到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关键性困难与问题要有准确、科学的估计和判断,并采取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措施。报告中对课题的主要研究方法、方式应予以阐述。

开题报告框架主体部分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选题缘由

2)文献综述

3)研究的理论基础

4)研究的主要内容

5)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6)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7)研究的步骤

8预期成果

(三)过程要求

教务处负责对不同层级的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登记、存档与管理,加强对课题指导、监督和资料管理。研究者要注意资料的积累和保管。研究人员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每个课题开展至研究期限50%时段时需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报告,报告应对课题的研究开展情况以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汇报,并报告下一阶段研究重点和思路,以达到纠偏的目的。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上交中期报告的需向教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凡承担该课题研究的老师,期初要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收集和整理相关研究资料。

(四)人员更换

原则上,非重大不可抗拒因素不允许更换负责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更换人员需向教务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按新人员组成开展研究。

四、过程监控

教务处要积极参与各项目的建设、指导与实施,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按课题申报书的时间节点与要求分阶段进行检查,同时,课题的负责人(或组长)要定期向教务处反馈课题研究情况,保证过程监控到位。

课题研究小组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教务处定期检查。

各项目组在开展研究过程中,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违背学术道德以及可能影响学校声誉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相关现象、行为可向教务处检举报告,一经落实,严肃处理。

五、结题评审

各课题研究小组按申报书中的要求完成所有任务后可向教务处提出课题评审的申请,在评审前按要求准备资料。评审的一般程序为:课题研究小组撰写课题结题报告、介绍课题研究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果、教务处对课题研究资料和实践性成果进行检查、测评。教务处负责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课题需进行整改与完善并再次进行验收。(课题验收申请表见表4、课题验收评审标准待定)。

(一)结题要求

各课题组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要求各结题成果要具备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可推广性,论文类提交前必须进行查重,原则上查重率不超过30%。

(二)结题形式

1.需结题的课题组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有关资料一并于计划结题日期前报送教务处,经初步验收后,教务处将组织课题评审专家小组通过审阅结题材料,下课题组抽查、评估验收、召开结题鉴定会等方式鉴定验收。

2.各课题的研究成果可采用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观察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集等形式呈报。

3.凡不报送结题材料的课题,学校将下文予以撤消。如因能力不足或其它客观条件所限而无法进行实质性研究课题不予结题。

4.课题成果报送要求

(1)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二份,并把电子文本发送至验收负责人

(2)报送的成果应与立项的课题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

(3)报送的成果必须是完整的研究报告,仅以几篇发表的相关文章来拼凑的,不予结题;

(4)未经批准而更改课题主持人的,不予结题。

5.结题上报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申报表;  

(2)课题研究自评表;  

(3)课题研究的原始材料及阶段性总结;

(4)课题结题研究报告一式二份。题目统一为《〈**********〉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结构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或课题研究背景)、课题研究的目标(理论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步骤、研究成果(或结论)等部分。

(5)课题组的主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著作、案例集、作品等,最好提供原件)一份及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被哪采用、转载、获奖证书等);

6.结题上报材料具体分类

(1)基础性资料

①课题申报表

②课题研究(实验)方案;

③各种调研问卷、实验记录资料等;

④结题审评表.

(2)过程性材料

①课题负责人和课题实验教师参与活动的记录、听课记录典型教案、案例;

②对研究对象的调查、分析、统计,典型活动资料、照片、录像、光碟等:

③结合课题研究的有关学习资料名称及出处等。

(3)成果性资料

①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②课题成果:

A获奖情况一览表及其资料、B调查报告、

C论文集、D经验总结、E专著等;

③其它物化成果:

A典型课例分析、B教案、C文集、D课件、E音像制品等;

④展示性材料:观摩课优秀案例(含教案、课后评议、课后反思);教学设计;课题研究优秀论文。

所报送的结题材料应分类装订、装袋,并整理出一份目录贴于材料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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